老公出轨买房给二婚小三
老公出轨买房给二婚小三,不得不说,每年都有很多令人闹心的事,关于出轨的社会案例更是不少。更悲催地是老公还偷偷地买房给小三了, 以下分享老公出轨买房给二婚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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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出轨买房赠给小三妻子可以要回,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私自将钱款赠送给第三者,属于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一方的财产权,不属于赠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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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问题得先看看法律的规定再来分析。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实行财产共同制,除非有书面约定,否则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挣的钱都归夫妻共同,不分彼此。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什么意思呢?你可以主要考虑两点:
一是“夫妻相互代理权”。
虽然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支配,但夫妻作为一家人,需要处理的事情多,如果事事都要彼此同意,那么日子是过不下去的。
“夫妻相互代理权”就是说,对于一些事情,法律默认夫妻一方已经取得了另一方的同意。比如,买菜的时候,卖菜的人就无需询问买菜这件事有没有经过夫妻另一方同意,因为法律默认已经取得同意。
二是重要决定要取得一致意见。
就是说这种夫妻之间的代理权也不是无限制的。对于生活中琐碎的、影响不是很巨大的事情,可以适用这种制度。但是对于有些重要,由一方单方决定是不合理的事情,则必须要由夫妻双方明确同意。
比如,夫妻一方打算把房产卖掉,这就需要双方共同决定。从法律的概念上来说,不经另一方同意私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但法律并没有规定无权处分一律无效。
如果第三方是善意的,就是说不知道夫妻一方是在无权处分,而且第三方也已经支付合理的价款,那第三方就可以合法拥有夫妻共有财产,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善意取得。
回到案例中来,丈夫给小三的房子能要回来吗?
这必须得首先回答给小三的房子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给小三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由于这种把房子给小三的行为不仅没有经过夫妻双方同意,而且是免费的,所以是无效的,给小三的房子是能要回来的。
要如何才能把房子要回来呢?
如果房子确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夫妻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只有给小三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时才可以要回来。比如有证据证明该套房产是由丈夫出资,可以申请法院向房产交易调取该套房屋的资料,其中就包含首期款,从中可以看到刷卡联是不是由小燕丈夫的银行卡支付的,也可以申请法院向开发商调取资料,看看定金是不是小燕丈夫交的。
如果证据充分,可以要求撤销赠与,要回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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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实行财产共同制,除非有书面约定,否则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均归夫妻共同所有。所以如果一方出轨私自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钱给小三买房,这种行为属于单方擅自处置共同财产,侵占了夫妻另一方的财产份额。
另一方有权向“第三者”追回属于自己的那半份份额,而属于出轨方的那半份财产,则属于自愿性质。妻子可以起诉主张赠与房产的行为无效,通过打赢这场官司撤销一方对小三的赠与,进而要回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如果还有赠与其它奢侈品,掌握了基础证据的话,同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撤销赠与。
而关于这种情况很少导致离婚的原因,经律师观察,一方面男方会认为经济成本太高不划算,因为财产要分一半,除非之前便有签夫妻财产协议。
另一方面他们出轨并不是想要抛弃“糟糠之妻”,他们也知道离开死心塌地的妻子、和冲着利益来的小三在一起并不会过得更好;而女方也不会愿意把自己多年来的心血拱手让给小三,同时孩子或者家庭也是阻止她们离婚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像安家中的阙太太最后也没选择离婚一样。
但其实如人饮水冷暖自知,离婚的本质也是为了解决问题,如果想要挽救多年来的婚姻,就去解决小三教育另一半;如果不愿忍受对方的恶劣行径,就找好律师维护好自身利益及时抽身。